當前土壤污染的現狀如何?土誰是治理修復的“責任人”?
當前土壤污染的現狀如何?誰是治理修復的“責任人”?土壤修復技術有哪些創新?記者采訪了多名土壤防治領域的產學研從業者,從政策解讀、技術應對、產業研發等多個環節盤點當前我國土壤污染治理領域潛存的問題與機遇。
“最近一次全國范圍的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顯示,全國土壤環境質量不容樂觀,工礦業、農業等人為因素是主因?!敝锌圃耗暇┩寥姥芯克芯繂T駱永明介紹說,土壤污染包括重金屬污染、有機物污染等,污染使土壤降低或喪失生產力,危及農產品、地下水和人居環境安全。“由于我國工業企業早期管理不具系統性,大多數污染場地的運行記錄沒有備案,使得場地污染溯源、污染范圍和程度描述及污染物的遷移轉化規律分析等非常困難?!敝锌圃耗暇┩寥姥芯克芯繂T宋昕說。土壤污染對“米袋子”“菜籃子”“水缸子”是巨大威脅。2014年4月,環境保護部和國土資源部聯合發布的《全國土壤污染調查公報》顯示,全國土壤點位總超標率為16.1%。從污染分布情況看,南方土壤污染重于北方;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東北老工業基地等部分區域土壤污染問題較為突出,西南、中南地區土壤重金屬超標范圍較大。記者在走訪調查中發現,危廢偷埋、工礦開發也加劇了部分地區土壤污染情況。2018年以來,江蘇省泰州、鹽城、連云港等多地接連曝出固廢偷埋、廢液偷排、廢水處理不規范等環境污染問題。有企業為排污掘地30米埋暗管,有企業未取得環評手續就上馬,重金屬污染物隨意露天堆放……統計數據顯示,2018年1-11月,江蘇全省共有390名被告人因環境污染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判處罰金總額逾2000萬元。中國科學院“百人計劃”研究員陳夢舫說,對于身處長三角的江蘇來說,焦化、電鍍、印染、農藥等化工企業的場地土壤污染與處理是當前面臨的主要問題。隨著城市化的發展,部分化工企業搬遷后存在土壤修復需要。而土壤一旦被污染,其后果就非常嚴重。部分行業專家表示,土壤污染具有隱蔽性、潛伏性和長期性的特點。通過食物鏈的層層傳導,動物和人類的健康深受土壤污染的影響,且這一過程十分微妙,不易被察覺。并且土壤污染同時具有累積性的特點,污染物在土壤中不易遷移、擴散、稀釋;甚至,土壤污染具有不可逆性,重金屬對土壤的污染基本上是一個不可逆轉的過程,許多有機化合物的污染也需要較長時間才能降解。更重要的是,土壤污染的治理成本很高,見效的過程也較為緩慢。在受污染土壤的治理和修復技術方面,目前在我國呈現出路徑多元化的特點。“行業初期,污染土壤絕大多數采用水泥窯協同焚燒處置或安全填埋等相對簡單的技術方式處理。如今,應用熱解吸、土壤淋洗、原位熱脫附、原位化學氧化、生物修復等先進技術已經成為主流,整體水平與國外同步?!敝袊h境保護產業協會土壤與地下水修復專業委員會秘書長、北京建工修復公司副總經理李書鵬表示,修復技術的多元化和不斷進步為修復工程應用創新提供了可能。此前,有關部門曾公布了一批修復土壤的技術裝備“利器”。2017年12月,科技部聯合其他五部門組織編制了《土壤污染防治先進技術裝備目錄》,其中公布了包括污染土壤異位淋洗修復技術、砷污染土壤蜈蚣草修復技術、異位間接熱脫附技術裝備在內的15種土壤修復技術(裝備)的技術路線、主要指標和試用范圍。生物修復等技術是當前研究人員關注的一個前沿領域。“生物修復是目前比較好的土壤修復方式,包括種植超積累植物、接種微生物等方法。超積累植物如伴礦景天,可以快速將鎘元素向地上部分運輸,通過冬春修復,夏秋稻作的循環方式,植物修復后可將土壤中的重金屬鎘降低50%?!?span style="margin: 0px; padding: 0px; outline: 0px; max-width: 100%; color: #000000; box-sizing: border-box !important; overflow-wrap: break-word !important;">駱永明說,一些特殊的植物可以像“礦工”一樣不斷將重金屬元素積累,我國目前的方式是對這些植物進行焚燒,而國外甚至還可以收集后提煉金屬。
當前,兩類土壤修復極為迫切,一類是工礦企業搬遷后的土壤,另一類是農田土壤?!澳壳皩W界正在做的,正是加強對不同行業、不同區域和不同污染類型土壤的分析,提供精準、綠色、可持續的修復技術?!?span style="margin: 0px; padding: 0px; outline: 0px; max-width: 100%; color: #000000; box-sizing: border-box !important; overflow-wrap: break-word !important;">李書鵬說,土壤修復技術的多元化、技術方案的精細化是未來這一領域的發展方向。土壤修復不應僅停留于技術本身,更涉及農業生產、資源再利用等延伸環節?!拔覈罱暝谕寥乐卫砩?,從理論到技術裝備都有長足發展,但和國外污染治理技術還有差距?,F在不僅要為治理而治理,更要考慮系統解決方案,在保證糧食科學生產的基礎上處置,需要更新思路?!敝锌圃耗暇┩寥姥芯克L沈仁芳說。誰是土壤污染治理的第一責任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的正式頒布,第一次使我國土壤污染防治有法可依,為厘清責任主體、開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扎實推進“凈土保衛戰”提供了法治保障。土壤污染防治法規定,土地污染責任的承擔者是土地污染責任人和土地使用權人。具體包括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拆除設施、設備或建筑物、構筑物的企事業單位、重點監管單位,尾礦庫運營、管理單位,地方人民政府等13類。“國內土壤修復行業經歷了從經濟、法律再到責任驅動的三個階段?!?/span>北京建工修復公司總經理高艷麗認為,第一階段,土壤修復的工作很多由地產開發企業主導,修復工作的開展大部分由經濟因素驅動;第二階段,土壤污染防治強化了政府、污染者的治理責任,促使土壤污染防治追責主體更加明確,“依法治污”是發展方向;而未來,隨著社會公眾土壤保護責任意識的日益增強和中央環保督察力度的加大,責任驅動將成為土壤修復工作的主要動力。目前,土壤修復領域已經吸引社會資本的積極介入。根據行業機構測算,目前我國土壤污染防治修復產業在環保產業總產值中占比不足1%。但在歐美日等發達國家,這一比重高達30%,這也意味著,未來一段時期內的土壤修復市場有可供深挖的潛力。從發展模式看,土壤修復行業從以傳統的污染治理工程承包為主,向環境管家、棕地開發和PPP等多元模式發力,環境大建設格局正在形成。業內人士指出,按照“土十條”制定的線路,我國土壤污染的惡化形勢將在2020年得到有效控制,隨后進入良性發展階段。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推進的過程中,土壤修復市場的大門也將向社會資本持續敞開,有望開辟出行業發展更為可觀的藍??臻g。土壤修復的資金投入巨大,動輒需要上千萬乃至上億元的資金投入。目前,國家資金主要是用于啟動歷史遺留土壤的治理和修復工作,預期的資金投入將遠大于國家的啟動資金。部分專家建議,盡快建立國家和地方土壤修復基金制度,或者通過加大投入和整合培育龍頭企業,促使技術引導型轉向資本運作型,保障我國土壤修復行業可持續發展。